第九十四章 你这么嚣张,这酒水就你请了吧(1 / 2)

这个“清清”全名周美清,也算是当年班上数二数三的美女。数一是不可能的了,毕竟有柳若甜在。

林峰听到她说话,这才注意到她,浓妆艳抹,差点没认出来。

果然如柳若甜说的一样,这里的女同学们大都化了厚厚的浓妆,香水味扑鼻而来。

再一看,这个周美清身上穿的,居然就是柳若甜刚开始要选的那件绿色紧身连衣裙!

高高的裙岔,一直向上开到根部!里面的黑色底衣若隐若现,也不知道就是最后一道防线,还是安全,裤

看到这衣服是这个效果,林峰心中舒坦出一口气,好在柳若甜没穿,不然自己可能还真是不大好接受。

柳若甜听到周美清说话转了过来,也愣了一下,和林峰对视了一眼,应该在说“好在听了你的建议,不然撞衫了多尴尬”

林峰暗笑,就算是尴尬也是这个周美清尴尬,自家若甜这么漂亮,撞衫是出不了丑的。

尽管周美青刚才是嘟囔着说的,但很显然,很多人都听到了。

柳若甜诧异地看着她,说道“你怎么能这么说呢,大家都是同学呀,有什么嫌弃不嫌弃的。”

“她穿成这样,明显就是不重视我们的聚会嘛,你看大家有哪个是随随便便出门的?”周美清并不示弱,高声反驳道。

在她心里,美是女人的必需品,说的不好听一点,讨饭碗就是乞丐的必需品,出门必须品都不带,干嘛来了。

柳若甜替慕蓝打抱不平,“那也不能就这么说她呀,你这话很毒啊!”

慕蓝是柳若甜最要好的闺蜜,可以说,柳若甜今天来,百分之七十都是因为慕蓝,所以绝不能让慕蓝在这里吃哑巴亏。

“我也没怎么说她呀!”周美清也是一声更比一声高。

方艳和其他几个同学赶紧来劝,把两个人都推坐下来,“行了行了,人齐了就点酒吧,总不能干坐着吧!”

“就是就是!聚会怎么能没酒呢?”

几个人的推推搡搡下,两个人才都安静了下来。

这时,一个潮派分头,身着咖啡色精致西装的男人坐在了林峰的对面,冲着林峰满脸横笑,说道“这不是入赘到若甜家的女婿林峰嘛,看着比以前精神多了,就是不知道,还是不是和以前一样窝囊,哈哈哈哈”

旁边又走过来一个男的,附和着说道“还真是哎,萧哥,他也真好意思来,真没想到,我们居然会和一个窝囊废做同学,真是晦气。”

林峰抬头看了看他们两个,坐着的叫作叶萧,站着的叫作于诚。

他们的后面还有五个高大的身影。

班上男生不多,总共也就8个,看这架势,应该是全到了。

说来也巧,除了林峰以外的七个家伙,全都是富家子弟,典型的富二代,这个叶萧就更加厉害了,从爷爷辈开始发财,算是这七个家伙里面最有钱的了。再加上他的长相也都不赖,毕竟丑可以去整容,他们也曾一度是学校里女生们的追捧对象。

林峰就不一样了,虽然长得空前帅气,及时这些家伙整了容,也不足以和林峰相比。但是林峰没有他们那样的家底,所以“高富帅”三个字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字,是丢弃了的,自然不那么受大学女生们的欢迎。

这七个家伙蛇鼠相投,兴风作浪,把妹也就算了,还合起伙来欺负弱小。

林峰也曾被他们围殴过,但他们依然打碎不了林峰顽强的意志。林峰看到他们一次,就和他们打一次,绝不腿软,绝不退缩,而且是主动上去“讨打”,“有种你就打死我,否则别想靠近柳若甜半步!”这是林峰的座右铭。为此,医务室这种地方,林峰是熟客,有几次还进了医院。

柳若甜也正是因为欣赏林峰的这一点,才渐渐对他有了好感。

林峰和柳若甜在一起后,柳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