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鬼(感谢打赏)(1 / 2)

“呜呜呜!”

醒来后,姜恒发现自己身处一栋破旧的房屋,屋子里没有一件好东西,仿佛被人砸过一样。

四周阴风阵阵,火焰熊熊,黑烟袅袅。

却没有烧到火焰中的他,姜恒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阿飘。

地面上躺在一个白衣书生的尸体,书生面容俊美,丰神如玉,浑身上下充满了书卷的气息!

此刻,却是满身伤痕,胸口插了一把大刀,看起来刚刚死去不久。眼睛瞪的很大,充满了愤怒不甘,看起来是一副死不幂目的样子!

“节哀吧,你的仇我会帮你报的!”

看着充满怨气执念的书生,姜恒叹了口气,离开了这个村子。向着记忆中的一处大宅飘去。

那是一位在附近远近闻名的乡绅地主的宅子。

继承了书生的魂体,他自然知道知道了书生的事。

这是一个非常狗血的故事!

原身是一个孤儿,从小父母双亡,靠着乡亲的接济才勉强活了下来。

原身也是个不甘平庸的主,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去借书看书,甚至去私塾外,偷听偷学知识,想要出人头地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,原身终于在十八岁时,参加乡贡,成功入榜,成为了一个举人,虽然是刚刚入榜,垫底的存在,但已经很了不起。

要知道乡贡可是一个整个省的书生秀才相互竞争,最后拿到前百名,才能考中举人,有资格参加会试。

而宋朝文人的地位可以说十分崇高,举人已经有资格当官了,算是候补官员,不用交税,每年还可以到官府领取一定的粮食,衣食无忧。

考中举人,原身也算是有了身份地位,功成名就。

不久,原身便被金华县的一位大户人家看中了,获得对方的资助,大户人家还把自己家里,美丽的千金女儿嫁给了他。

至此,原身算是事业有成,家庭美满了。

正所谓富贵不还乡,如衣锦夜行。

于是,原身就带着妻子以及大笔的银子回到了村子,美其名曰报答曾经相亲们的接济。

其实,在姜恒看来就是装逼了。

果然,装逼出事了!

原身刚回来就见到马东海员外的儿子马大虎。

其实吗,这个员外就是买来的,一个虚名而已,根本不算朝廷的编制,而马东海本人则是附近赫赫有名的乡绅大地主,附近数十个村子的田都是对方租出去的。

家里家丁仆人也有一大堆,还与县太爷交好,可以说是有钱有势。

这天,马东海的儿子马大虎带着一堆家丁来收租,刚好就遇到了回来探亲的原身及其妻子等人。

一见原身的妻子,顿时惊为天人,带着一堆家丁就打算抢人。作为凶名远扬的乡绅恶霸,马大虎在附近蛮横惯了,根本没管原身是怎么想的。

结果,马大虎与原身发生剧烈冲突,一不小心就把原身砍死了,索性放火把原身房子也给烧了,毁尸灭迹。

遭遇这种憋屈的事,原身自然是怨气深重,积怨成鬼。

可惜,意识还没有完全凝聚,就被姜恒接盘了。

作为一个鬼是什么感受,姜恒以前不知道,现在知道了。

他的身体可虚可实,既可以化为实体,接触到各种物体,也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,应该说是魂体,穿墙透物,还可以用精神力制造鬼打墙。

难怪聊斋中,书生宁采臣可以跟女鬼聂小倩搞在一起,最后还生了两个孩子。

只能说这个世界对鬼怪,太过友好,随便一只鬼的魂体都这么凝实,可以化作实体,还不惧阳光,也不怕被风吹的魂飞魄散。

这让阳神中的苦逼道士情何以堪啊!

他们苦苦修行道术,又怕阳光,又怕风的,出个壳,都要点定神香,生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