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七章:申不害赴少梁(二)(2 / 3)

梁国土面积暴增近一倍,大多都是从未经过发展的原始山林,相信其中有许多生长几百上千年的优质树木,定能成为优质的造弩材料。

而就在墨明带着诸墨家弟子学习韩国造弩技术时,李郃与墨践则继续接待申不害,与后者谈论法治。

别看韩国讲法治,而少梁注重墨治,但其实在申不害主张下的‘韩国法治’,与少梁的墨治十分接近,都是侧重于中央集权,区别仅在于少梁的‘集权’主张上层决策,即国家政令,由以东梁君为首的少梁官员商议决定,且有‘公义’作为约束;而申不害则主张由君主独断独行,一切服从君主裁断。

对于申不害的这种主张,李郃与墨践都是不认同的,且二人的反对观点不同。

墨践的反对观点是韩国的君权失去了约束,他对申不害道:“韩侯以此法治国,就好比一人驾车,仅有绳鞭却没有缰绳,只能前进却不能停止,不利于治国治民。”

而李郃的反对观点与墨践稍有不同:“韩侯固然贤明,但他深居宫内,未必事事精通,仅让韩侯一人决断国家政务,长此以往或会与现实偏离。”

相比墨践的反对意见,申不害更能接受李郃的反对意见,闻言请教道:“李大夫有何指教?”

李郃也不藏私,拿他少梁举例道:“申相且看我少梁,虽然最高的法令由东梁君与治邑大夫商议决定,但东梁君只一个方向,并不做详细的安排,具体事项由我等治邑大夫制定,而我旧梁制定的邑策,我也并不独断独行,县政交给邑令,技术方面则委托钜子,他们负责相关之事,比我更有经验,我为何要去给他们指手画脚呢?”

申不害听了感觉很有意思,饶有兴致地问道:“那李大夫负责什么呢?”

“统筹安排。”李郃解释道:“我只负责一件事,即将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地方,并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与帮助。”

申不害听了颇有启发,半响叹息道:“想不到李大夫年纪轻轻竟有这等高见,可惜我韩国与少梁不同,变法一事在国内有大多的掣肘,若不能请韩侯独断,恐怕法令根本不能下达。”

李郃与墨践对视一眼,没有多说什么。

在对比两国的国情后,少梁的变法基础要比韩国好得太多,上有以东梁君为首的权贵权力支持变法,下由举国百姓全力支持,再加上有墨家弟子作为基层的官员,引导百姓,可以说少梁臣民在纪律性、组织性、协同性上一个不缺,至少在国内几乎没有丝毫的掣肘与阻碍,这即是少梁本身的优势,也是墨学治国的优势,两种优势相叠加,促成了眼下少梁举国谋求变法发展的现状。

别说韩国比不上,天下任何一个国家都比不了。

随后除了集权方面,申不害也与李郃、墨践探讨了法治方面的侧重。

如今天下法家,大致可分为三派,即‘重法派’、‘重势派’与‘重术派’。

重法,即指视法令为至高无上,一切依法而办,最显著的例子便是秦国的卫鞅,别看卫鞅当初在少梁笑容可掬的模样,事实上他在秦国施行变法时十分严苛,仅从‘连坐法’就能看出一二。

而重势派,则主张维护君主的无上权力,这一派法家弟子认为只要有强有力的君权,便能顺利推动新法,这想法其实与申不害的主张十分相似,但申不害并不是这一派的忠实拥趸,他其实是‘重术派’,只不过是被韩国的国情逼地没有办法,才主张君主集权。

重势派真正的例子是齐国稷下先生慎到。

最后就是申不害主张的‘重术派’,说白了就是用灵活的方式来推动变法,而主张君主集权,其实也就是申不害受迫于韩国国情而做出的‘灵活改变’,包括他对韩国国内旧贵族势力的妥协与拉拢。

而李郃当然是倾向于‘三者并重’,既要有优秀的法令,也要有强有力的政府